居家保母登記制實施

2014102215:50
政策宣導 : )

103年12月1日起
居家托育服務人員(保母)登記制正式實施。
居家托育人原(保母)將由現行加入社區保母系統,
改為登記制後的全面納管。

從事居家托育人原(當保母)
記得申請並領有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始可收托兒童。

詳情請洽
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網站>>居家托育服務專區